| 一、 防汛抗洪救灾: |
代表学校完成荆州市防汛指挥部下达给学校的防汛、抗洪、救灾等任务的人员、物资组织、落实与执行,确保基地和校区的安全; |
| 二、 灭螺血防工作: |
代表学校完成荆州市血防部门下达给学校的灭螺、血吸虫病防治等任务及人员、物资的组织、落实与执行,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; |
| 三、 社会综合治理: |
代表学校协助社区有关部门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周边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、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工作,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; |
| 四、 土地规划管理: |
代表学校同市土地管理部门、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等一起做好土地管理、建设规划工作; |
| 五、 税费征收征缴: |
代表学校做好土地、水资源费及其它各种国家税费的征缴工作; |
| 六、 人事行政管理: |
代表学校对农场全体职工的衣、食、住、行及生、老、病、死、生产、生活等各方面进行人事管理,履行基本管理职能,制定农场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; |
| 七、 教学科研协调: |
落实学校有关教学、科研单位在农场的科研、实验、实习等各方面服务工作,确保教学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; |
| 八、 校园排渍清淤: |
组织并落实西校区常年的排渍、清淤工作; |
| 九、 农田水利建设: |
做好基地农田的基本建设与规划及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规划工作; |
| 十、 发展第三产业: |
发展商业网点及经营实体,壮大经济产业,谋求农场发展; |
| 十一、维护基础设施: |
做好农场生产、生活基础设施的规划、建设与维护工作; |
| 十二、促进社会统筹: |
努力改善农场职工生产、生活、就业、子女入学及各种福利待遇,提高职工生活水平,为职工谋求根本利益。 |